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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单位:信息公开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7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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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学院信息公开指南
2024-07-10 15:58  

菏泽学院信息公开指南

 

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,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,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,促进依法治校,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有关要求,编制本指南。菏泽学院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方式。

    一、主动公开

   (一)公开范围及公开形式

  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校编制的《菏泽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》,分为基本信息、招生考试信息、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、人事师资信息、教学质量信息、学生管理服务信息、学风建设信息、学位学科信息、应急管理信息等九大类。具体公开形式参见《菏泽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》。

   (二)查询方式

  学校“信息公开”专栏网址为:https://xxgk.hezeu.edu.cn/。

    二、依申请公开

   (一)受理机构

  学校受理部门为信息公开办公室。

  咨询电话:0530-5525398,传真:0530-5529585,电子邮箱:hzxyxxgk@126.com,通讯地址: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菏泽学院综合楼905室,邮编:2740150。

  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:8:00-12:00,14:30-17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     二)受理程序
  1.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菏泽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“申请表”)提出申请。申请人也可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。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
 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,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、明确;若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
  2.申请处理。收到申请表后,学校对申请表进行审查。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、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,将要求补充或更正。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、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,学校自收到申请(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)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

 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,学校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。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,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。

  三、监督方式

  广大师生员工,有关社会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、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;认为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提起诉讼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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